期待別人認同自己的選擇,到底是十分認同自己的選擇,還是期待別人認同自己?
當對方的看法與自己的看法不同時,爭的臉紅耳赤,講得聲嘶力竭,是為了別人?還是為了自己?

其實我非常討厭別人比我偏激,這段話我講很多次了。
當你愛到看不到別人所愛,當你恨到罵得比誰都大聲的時候,你的立場偏頗了,觀點也不再是中立的。
人無完人,如果你把喜歡的人的缺點都可以看做是優點,又怎能怪人無法包容那些缺點。
而當你把討厭的人的所有言行舉止都放大幾倍審查,用的詞彙尖酸刻薄,我只能感受到你立場已經偏頗到只是辱罵,開始罵所有看不順眼的所有事情。
這樣,你所說的每一句我都遲疑。

我的確就是反骨,的確就是想和人不同,
我看不到你看到的風景,你也感受不到我喜歡的微風。
那麼這樣又何須討論,如果一開始就不是想溝通,只是想說服,那麼這只是一場拔河,一點意思都沒有。

真的,一點意思 都沒有。


我只喜歡少說錯話的人,只可惜我達不到,而這次也沒有這樣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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