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會想,
其實,有些人只能笑鬧,
而不適合共事。

因為,共事摩擦的可能性太大,
磨損兩人情誼的風險也太高了@@"

但是,在現實考量下,
我依舊是那樣的碎碎念,
反正,念過之後,
那些情緒就當發洩。

就可以假裝不曾有過那些奇怪的東西,
微笑面對下一次可能出現的摩擦。


--
其實,都已經明瞭─
真的沒有所謂的是非對錯,
但是面對那些出乎意外的摩擦,
還是會難過。

難過摩擦,難過彼此的差異。

但是,還能怎辦呢?

當你的心清楚的告訴你現實,
告訴你怎樣最好的時候,
在有理智的情況下,
都會選擇最輕鬆的路走。
(即使會難過)

所以,我想,我會採最消極的態度,
就先走下去,先不改變。
反正,道不同,不相為謀。

終究是要分開的,
那就讓最後一次不會成為我卑劣人格的定論。

(當然,只要我有理智這種東西。)


--
看著你的文章,其實我很難過。
可是,真的,誰也不能說什麼選擇是最好的。

我一直記憶著,那時候老師的話語,
大意似乎是:選擇無謂對錯,所有的選擇最後是成為你自己。

短痛和長痛,到底該含笑嚥下何者,
真的很難定奪。

但是,我真的很希望,在妳需要的時候,
不要忘記有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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